索赔成因、索赔损失、索赔时效是否成立,由谁确定?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1561

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依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第5.8.1条规定,当事人因提出索赔发生争议的,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就索赔事件的成因、损失等作出判断,委托人明确索赔成因、索赔损失、索赔时效均成立的,鉴定人应运用专业知识作出因果关系的判断,作出鉴定意见,供委托人判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