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的劳动合同能撤销吗?

发布日期:2021-12-08 浏览次数:385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相对方后,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这种情形做出规定,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当然,如果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之前撤回应当认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