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413
1、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无偿合同。其效力产生于双方意思表示确认、合同的签订完成和交付赠予物品完成。赠与人除赠与行为外还有其他义务。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部分情况不允许进行撤销。除撤销外,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