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的第三种形式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369
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形式主要分为三种,即上文中提到的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分包以及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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