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发布日期:2021-03-18 浏览次数:362

1、短期性

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2、灵活性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保费低

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并没有很高的要求,因为意外保险是针对意外伤害进行赔付的,所以它不要求承保人体检,基本上人人都可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对在意外情况下发生的伤害进行赔付的,这种伤害是不能预料的,是瞬间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