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起诉打赢后,欠款人还不还钱的,就用这招治他!

发布日期:2024-07-18 浏览次数:221

起诉欠款人还钱,胜诉后对方还是不肯还钱咋办?这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对方名下有钱,我们就能让法院或执行法官执行到钱,从而拿回被拖欠的欠款。

1什么是强制执行?怎么申请?从法律层面来讲,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宣判后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行为。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措施;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或直接变卖,用以清偿债务。

同时,强制执行不仅能帮我们拿回欠款,必要的时候还能惩治对方。譬如对方有钱故意不还或转移财产躲避债务的,我们可以以“拒执罪”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01 至于如何判定欠款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拒执罪”,可以参考以下行为来判断: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6)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