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写的借条有用吗?
发布日期:2024-07-02 浏览次数:145
一、被迫写的借条有用吗
在被人强行要求写下的借款协议,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无法得到有效认可和维护。
换句话说,这些所谓的“借款协议”并不具备合法性。
借款协议只有在双方自愿且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订方可受到法律的保护与承认。
面对这类不良行径,我们应保持清醒头脑,并及时采取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遭受威胁、恐吓等恶劣环境下被迫签署的借款协议,由于其内容并非出自本人真实意愿,因此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若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借款协议系在受他人强迫之下签署,则该协议将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可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废除此份借款协议,从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被迫写下借条如何去推翻
如遭受强制而签署的欠款凭证,可通过申请法院撤销以废止其效力。
依据《民法典》的明确条款,如有任何个人或第三方通过强迫或欺骗等方式,导致他人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上述影响的一方有权利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回该行为。
申请人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并需准备充足的证据,以证明欠款凭证是在强迫之下签署的。
可能的证据包括威胁逼迫的录音录像、短信、通话记录或其他书面文件。
若涉及到敲诈勒索,及时报案也将成为有力的证据。
警方的工作记录亦可作为解除借贷关系的依据。
当对方发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并进行抗辩同样至关重要,这有助于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问题展开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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