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还不上钱,能否对分公司采取限高措施?

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271

根据《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限制消费措施经能针对被执行人作出。跟《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分公司及其负责人并非被执行人。因此,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不能对分公司及其负责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