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失职被骗导致公司受损可否要求赔偿?

发布日期:2023-09-11 浏览次数:334

公司法中的“勤勉义务”是指要求公司董监高在处理公司经营管理事务时如同一般人处理自己事务时做到一样地谨慎、注意。

在公司内部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高管、业务经办人并未对交易对手所获第三方授权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后使公司被交易对手欺诈,遭受巨大经济的损失,构成对勤勉义务的违反,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