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劝酒应适度!

发布日期:2023-06-25 浏览次数:378

家庭聚会,朋友重逢,喝酒聚餐必不可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劝酒者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身体疾病等;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家庭聚会,朋友重逢,喝酒聚餐必不可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劝酒者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身体疾病等;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