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概念及效力

发布日期:2023-05-30 浏览次数:281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基于合法原因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得到清偿时,债权人得以留置该动产并可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对所留置财产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