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利息如何抵充?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273

迟延履行利息,名为利息,实则具有一定公法性质,是对当事人迟延履行金钱债务的一种惩罚。

所以迟延履行利息的清偿顺序不适用一般民法债权的清偿抵充顺序。

首先,迟延履行属于罚息,是对不按期履行判决确定义务的惩罚方式,与普通债务主债务之利息有本质属性上的区别。

其次,债的清偿抵充顺序的确立,在价值取向上更侧重于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主要是对债权人经济损失的弥补;而迟延履行利息制度的设置目的在于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的经济补偿,对被执行人施以适当的经济惩罚,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判决义务,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

即使在破产程序中,迟延履行利息也只是属于劣后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