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是公司债务吗?

发布日期:2023-01-03 浏览次数:334

通常情况下,以谁的名义借款,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就由谁来偿还。但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属于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债务。并不能免除个人的还款责任,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出借人也可以请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个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公司进行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