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钱不还,可以扣押他的财产吗?

发布日期:2020-04-22 浏览次数:472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或者遇到借钱不还,欠货款不还的情况。那么,在别人不还钱时,我们是否能扣押他的财产呢?关于扣押财产,法律上又有哪些规定?不妨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首先,要给大家划个重点:扣押债务人财产要符合法律规定,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是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只有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这两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债权人已占有,债务人超期未还



       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应注意以下三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也不能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若债务未到履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借贷有抵押物,债务人未偿还债务



       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但这种情况下要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应注意以下两点:



       (1)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并应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债权人才能将抵押物扣押。无抵押合同,债权人不能滥用扣押权,如以土地、车辆、林木、企业设备作抵押,还应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2)抵押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才可扣押,它包括抵押所有的房屋、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财产。但是土地所有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不能作为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