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412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亦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

情况的客观事实。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一四条规

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上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