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额交付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发布日期:2022-08-26 浏览次数:445

不足额交付定金数额,被视为变更约定定金数额,需要当事

人予以确认。认同的则定金合同有效,不认同的则合同不成

立。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合同从

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

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

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百分之二一,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

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