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03-15 浏览次数:37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之第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如果合同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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