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发布日期:2022-03-04 浏览次数:372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时效将改为三年。)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